手机端百度广告允许规则
百度为了捍卫移动搜索用户体验,于2017年03月13日,统一使用《百度移动搜索落地页体验白皮书-广告篇》。 为了您使用八方移动端,得到百度更好的收录,现如下,我们统一遵守新的百度广告规则,对于使用脚本广告的客户,目前我们只接受以下格式:
第一种:允许功能按钮的底部悬浮,广告比例是:宽度/高度=20/2(意思是手机屏幕320px的宽度时候,高度不超过32px。),不能影响用户体验。 图标不允许闪动,不允许自动跳转到其他网站平台,不允许做下载链接。可接受的如下图:
第二种,允许头部悬浮广告,用户仅接受面积极小的顶部banner,广告比例是:宽度/高度=20/3(意思是手机屏幕320px的宽度时候,高度不超过48px。),其他如底部、左右等形式一律不允许,不能抖动或者闪动!不允许干扰其他颜色,比如出现广告后,页面其他地方变灰色,都是不允许的!可接受的如下图: